车祸评残的钱谁出
车祸评残的费用承担,需结合事故责任、保险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由责任方承担
若事故经交警认定一方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评残费用通常由责任方承担。因为评残是为确定受害人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而明确赔偿金额,属于事故引发的合理必要支出。例如,全责方导致他人受伤需评残时,应承担该笔费用。
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
若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或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评残行为属于保险理赔的必要环节,评残费用可能由保险公司承担。具体而言,交强险中关于伤残赔偿的部分,可涵盖合理的评残费用;商业三者险则根据合同约定,若未将评残费列为免赔项,保险公司会按责任比例赔付。比如,在保险合同明确包含此类费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保额内支付。
受害人先行垫付后追偿
实际中,评残费用常由受害人先行垫付,之后可在索赔时将其纳入损失范围,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追偿。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责任划分,判决由相应责任方承担该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若评残结果与事故无直接关联,或属于不必要的过度鉴定,相关费用可能不被认可,需由主张方自行承担。此外,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和保险合同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承担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一、车祸评残费用的承担主体
车祸评残的费用一般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实践中,虽遵循 “谁主张、谁负担” 原则,即举证方需先垫付鉴定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最终费用一定由原告承担。待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裁判书中确定最终支付方,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是一般原则,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若确定责任在于被告方,则鉴定费用应由其承担。
这一做法主要基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费用虽由当事人负担,但案件审结后,法院会依据案情判定。若被告方败诉,即被认定为事故责任方,那么评残费用通常由其承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二、交通事故鉴定费的承担
交通事故中,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鉴定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
鉴定费用属于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费用范畴,所以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若保险合同中存在关于鉴定费用承担的格式条款,且这些条款试图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那么这些条款因违反《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而无效。
因此,在没有明确法律或解释将鉴定费用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的情况下,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
综上,车祸评残费用和交通事故鉴定费的承担,既需依据事故责任划分,也需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条款,以确保费用承担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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