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家属走投无路!倡信助其讨公道
2019年5月17日上午,董女士接到了一个无法接受的电话,她丈夫李先生发生了交通事故,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63医院。不久更糟糕的信息传来,经医院确定,其爱人经抢救无效,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留下了年迈的母亲与未满12周岁的儿子承受着难以接受的噩耗。
董女士亦放下工作、放下幼子、放下老母跟肇事方多次沟通,然而却无法获得任何哪怕只是前期的补偿。正当董女士孤立无援,不知所措之时,遇到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经过交谈得知,2019年5月,肇事方郭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与驾驶中型特殊结构货车的李先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事故当天李先生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通州交通支队事故认定书认定,郭某负次责,李先生负主责。然而,对方一直以次责为由,不愿支付过多费用。倡信律师听到这些很耐心地和董女士聊了起来,在了解到董女士的困境及家庭情况后,倡信救助承诺董女士可以先为其打官司,待赔偿款项下来后,再按比支付律师费用即可,董女士听到律师可以这样有把握先打官司后收费,立即觉得倡信一定能帮其讨回公道,于是委托倡信律师团队代其处理其丈夫李先生的交通事故。
接受委托后,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根据李先生事故前后的情况,详细指导董女士准备所需资料,并将收集的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作为证据提交法院。经过服务小组的努力,在庭审过程中,服务小组律师结合前期准备的证据,详细向法院展开论述,证明李先生在北京工作、居住的详细情况,证明受害人李先生主要的收入来源于城镇。且年迈的母亲及妻子,虽没有抚养义务,但有扶养责任。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采信了我方的意见,判决对方按照城镇标准支付李先生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终判决董女士本次事故获赔金额为58万多元。本案处理结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并向倡信律所送上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最深厚的谢意!
倡信提示: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中,据我们了解,肇事方很少人会提前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更有甚者医疗费都不愿意完全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倡信律师建议家属在悲伤之余,尽早咨询委托律师处理案件赔偿事宜,以便把握有利的和谈时间最大限度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