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受伤赔偿纠纷案:章某诉邹某、程某案件
                        2023.8.15
                        倡信律师事务所
                    
                程某和邹某在洗碗的过程中产生争执,邹某揪住程某不放,章某上前劝架,邹某用碗殴打过程中,章某用手掌一挡,碗摔到地上破裂,章某感觉手掌疼痛。事情发生后章某到医院治疗,经诊断右手第5掌骨骨折,两次前往医院用石膏固定促进恢复,住院5天。章某要求邹某和程某承担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合计24000元,经过派出所调解,邹某和程某均不愿支付。章某无奈,将二人起诉至法院。
一、律师核心见解:拆解案件法律关键问题
(一)责任主体认定:邹某是核心侵权人,程某大概率无需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责任划分需结合各方行为与章某受伤的因果关系判断:
- 邹某的责任:邹某与程某争执时,主动用碗殴打他人,其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和过错。章某劝架时,邹某的殴打行为直接导致章某为躲避而用手掌阻挡,进而造成碗破裂、手掌骨折,邹某的殴打行为与章某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属于 “直接侵权人”,应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赔偿责任。即使邹某主张 “并非故意殴打章某”,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预见用碗殴打他人可能误伤劝架者,仍实施该危险行为,存在过失,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成立。
- 程某的责任:程某虽与邹某发生争执,但现有证据显示其未实施殴打行为,也未对章某的受伤存在教唆、帮助或其他过错行为。章某的损害是邹某单独殴打行为导致,与程某的争执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根据 “过错责任原则”,程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章某要求程某担责,可能因误解 “共同争执者需共同担责”,但法律上需区分 “争执行为” 与 “侵权行为”,仅存在争执而无过错行为的一方,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赔偿范围与金额合理性:24000 元需结合证据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章某主张的 24000 元经济损失,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是否合理:
- 合理部分:包括医疗费(如石膏固定费、检查费、住院治疗费,需提供医院发票、病历)、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如每天 50-100 元,住院 5 天约 250-500 元)、护理费(若住院期间需专人护理,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计算)、交通费(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需提供票据);若章某因受伤无法工作,还可主张误工费(按误工天数 × 日均收入计算)。
- 需举证证明的部分:章某需提供完整的医疗票据、住院记录、诊断证明,证明 24000 元的构成与损害直接相关。若存在与骨折治疗无关的费用(如治疗其他基础疾病),或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医疗标准,邹某可提出异议,法院可能会核减不合理部分。
(三)诉讼关键争议点:章某需重点证明 “损害与邹某行为的因果关系” 及 “损失金额的合理性”
法院审理此案时,核心争议将围绕 “邹某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及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展开,章某需重点提供两类证据:
- 因果关系证据:如派出所调解记录(证明事发经过,邹某承认用碗殴打、章某劝架受伤的事实)、证人证言(如在场人员证明邹某用碗殴打导致章某受伤)、医院诊断证明(明确骨折系 “外伤导致”,与事发时间吻合)等,证明章某的骨折是邹某用碗殴打这一侵权行为直接造成;
- 损失金额证据:如医疗费发票(需加盖医院公章,注明治疗项目)、住院费用清单(明细化各项支出)、误工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天数及收入减少证明)、护理费相关证据(如护理协议、护工收款凭证)等,逐项证明 24000 元损失的合理性,反驳邹某可能提出的 “费用过高”“与伤情无关” 等抗辩。
二、律师在本案及同类案件中的核心作用
(一)对章某:明确责任主体,推动赔偿落地
- 证据收集与梳理
律师可协助章某系统收集证据:一是 “侵权事实” 的证据,如前往派出所调取调解笔录、询问在场证人并制作证人证言(必要时申请证人出庭)、整理事发时的现场照片或视频(若有),固定邹某用碗殴打、章某劝架受伤的关键事实;二是 “损失金额” 的证据,如协助章某向医院调取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住院记录、检查报告)、整理所有医疗票据并标注与伤情的关联性(如石膏固定费属于骨折治疗必要支出)、指导章某向用人单位申请误工证明(注明误工天数、月收入、扣发工资金额),若存在护理费支出,协助收集护理人员的身份信息、护理协议及收款凭证,确保损失金额证据链完整。
- 法律论证与诉讼方案制定
律师可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撰写起诉状,明确核心诉讼请求:一是要求邹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 24000 元(需分项列明计算依据);二是驳回对程某的诉讼请求(若经分析程某无责,可建议章某撤回对程某的起诉,避免因错列被告导致诉讼资源浪费)。同时,制定诉讼策略,如在庭审中重点强调:邹某的殴打行为是章某受伤的直接原因,其过错明显,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程某未实施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无需担责,以此清晰划分责任,提高诉讼效率。
- 庭审代理与协商谈判
律师可代表章某参加庭审,针对邹某的抗辩进行反驳:若邹某称 “章某自己挡碗导致受伤,与我无关”,律师可指出,邹某的殴打行为是引发损害的前提,章某阻挡是正当避险行为,损害责任应由侵权人邹某承担;若邹某称 “24000 元费用过高”,律师可逐项出示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说明各项费用的合理性,如医疗费有医院正规发票,误工费有用人单位盖章证明,反驳邹某的无理抗辩。同时,若庭审中邹某同意协商,律师可结合章某的实际损失,与邹某确定赔偿金额及支付期限(如约定一次性支付 20000 元,15 日内付清),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快速实现赔偿权益。
- 判决执行与权益保障
若法院判决邹某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可协助章某监督邹某履行判决,如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款;若邹某拒不履行,律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询邹某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冻结并划拨相应款项,确保章某及时获得赔偿。此外,若邹某在诉讼中转移财产,律师可建议章某申请财产保全,防止邹某逃避赔偿责任。
(二)对邹某:厘清责任边界,减少不必要损失
- 法律风险评估与应对
若邹某咨询律师,律师可客观分析案件风险:邹某用碗殴打他人导致劝架者受伤,存在明显过错,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需提前准备赔偿方案。基于此,律师可建议邹某与章某协商和解,在核实章某损失合理性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如扣除不合理费用后支付 18000 元),避免因诉讼导致额外支出(如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
- 证据整理与庭审抗辩
若进入诉讼程序,律师可协助邹某整理证据,如核实章某的医疗票据是否存在与骨折无关的费用(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支出),若有,可主张核减该部分费用;若章某未提供误工证明,可质疑误工费的合理性。但需提示邹某,其核心侵权行为已明确,抗辩重点应放在 “损失金额的合理性” 上,而非否认责任,否则可能因态度恶劣导致法院加重判决。
(三)对程某:避免无辜担责,维护自身权益
若程某被起诉,律师可协助其收集证据,如派出所调解记录(证明程某未实施殴打行为)、证人证言(证明程某仅与邹某争执,未参与伤害章某),在庭审中明确提出 “与章某受伤无因果关系,无过错,不应担责” 的抗辩,推动法院驳回章某对程某的诉讼请求,避免程某因错列被告陷入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四)同类案件延伸服务:事前防范与事后纠纷化解
- 对普通民众的事前提醒
律师可普及侵权责任法律知识:发生争执时,应通过理性方式解决,避免实施殴打、辱骂等违法行为,防止因过失误伤他人承担赔偿责任;劝架时注意自身安全,若发现冲突升级,可优先报警,而非直接介入可能存在危险的争执场景,减少受伤风险。
- 纠纷调解服务
若类似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希望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律师可协助各方前往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派出所进行调解,基于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客观分析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邹某一次性赔偿章某 19000 元),并协助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确保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避免后续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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