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工地根骨骨折工伤处理指南(有劳务合同,无社保)
在朝阳一个工地儿 ,蹬着梯子去拽屋顶的一个铁丝 ,铁丝拽下来了 人就和梯子一起摔倒 ,根骨骨折,在陆军医院手术治疗,单位掏的医疗费 。这个工地干两年了, 有劳务合同,没社保 。等出院跟单位商量商量再说
在朝阳工地工作期间,因拽屋顶铁丝导致梯子倾倒、根骨骨折,已在陆军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单位垫付了医疗费,且已在该工地工作两年并签订劳务合同,但单位未缴纳社保。以下从工伤认定、赔偿范围、处理建议等方面为您分析:
一、明确法律关系与工伤认定条件
1. 劳务合同≠非劳动关系
虽然签订的是 “劳务合同”,但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若您受工地单位管理(如按单位安排上下班、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劳动报酬由单位定期发放、从事的工作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如工地杂工、维修等),即使合同名称为 “劳务合同”,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而劳务关系通常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责任划分、赔偿项目不同)。
2. 工伤认定的核心条件
您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拽铁丝属于工作任务,摔倒与工作直接相关)。
申请主体: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朝阳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您或近亲属可在 1 年内自行申请。
所需材料:劳务合同(或工资条、工牌、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说明(如工友证言、单位出具的事故经过)等。
二、赔偿项目及责任承担(假设认定为工伤)
1. 单位未缴社保,全部赔偿由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包括:
已发生的医疗费:单位已垫付,无需额外主张,但需保留医疗费票据(后续可能用于核算赔偿)。
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期间(一般按医院建议的休息时间,根骨骨折术后通常 3-6 个月),单位需按原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如每月工资 8000 元,6 个月停工留薪期可主张 4.8 万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北京地区标准,一般为每天 50 元(根据住院天数计算)。
护理费:若术后生活不能自理(如卧床期间),可主张护理费:
请护工的按实际支出(需发票);
家属护理的,按家属误工损失或北京护工市场价(约 200-300 元 / 天)计算,护理期参考医嘱(通常 1-3 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骨骨折术后若影响劳动能力,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十级伤残为 7 个月本人工资(如工资 8000 元,可主张 5.6 万元)。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北京地区十级伤残合计约 5.8 万元,具体按离职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后续治疗费:如取内固定手术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向单位主张,或在协商时预估金额。
2. 若按劳务关系(人身损害)处理
若最终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单位需按过错比例赔偿(您自身若操作不当可能承担部分责任,但若单位未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过错较大),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计算标准与工伤不同,需结合伤残等级、过错比例确定)。
三、出院后与单位协商的关键要点
1. 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收集证据:留存劳务合同、工资流水、医院病历、手术记录、诊断证明、单位垫付医疗费的凭证、与单位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如微信、录音,证明事故发生经过)。
核算赔偿金额:根据上述项目估算总赔偿额(以十级伤残、6 个月停工留薪期为例,不含后续治疗费约 16-20 万元),明确协商底线。
2. 协商时的核心诉求
确认工伤性质:尽量让单位认可属于工伤(避免按劳务关系降低赔偿),可要求单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拒绝,自行申请)。
明确赔偿范围和期限: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后续可能的伤残补助金等,签订书面赔偿协议,约定支付方式(如一次性付清或分期,分期需注明逾期违约金)。
避免 “口头承诺”:所有协商结果需落实到书面协议,注明 “单位自愿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支付完毕后双方就本次工伤再无争议” 等条款,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 按手印)。
四、协商不成的应对措施
若单位拖延或拒绝合理赔偿,可采取以下步骤:
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向朝阳区人社局提交材料(1 年内务必申请,超期可能无法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劳动仲裁:凭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结果,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朝阳区法院起诉;若为劳务关系,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总结建议
出院后优先与单位协商,态度明确但保持理性,强调 “工作中受伤、单位未缴社保需承担责任”,以估算的赔偿金额为基础谈判。
若单位愿意赔偿,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金额、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避免后续纠纷。
若协商无果,尽快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关键时限 1 年),借助法律途径维权,必要时可咨询或委托律师(工伤案件程序较复杂,律师可协助取证、计算赔偿、代理仲裁 / 诉讼)。
单位已垫付医疗费,说明其对责任有一定认可,积极协商或法律维权,大概率能获得合理赔偿。
出院后申请工伤认定,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社保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认定决定。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劳动保障部门或其官方网站获取。
劳动关系证明: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需包含就诊时间、受伤害具体部位等信息,并盖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同时,保管好病历手册、影像学报告单、住院病历和出院诊断等完整的病历资料。
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1 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审核与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 15 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受理。随后,一般会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会在 15 日内作出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