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致害骨折,赔偿不止 “意外保险 + 1 万”
劳务致害,骨折做手术唐女士 ,46岁,工地信号工。2024.11 在丽泽桥地铁施工现场因刮大风电箱坠落砸伤了脚,跖骨骨折已手术打了钢板,工地小包工头垫付医药费3万元。入场时签过合同,不确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工地买了意外保险。劳务公司是河南一家劳务公司。
在工地干活3个多月,平时发生活费,转账有流水。目前住在工地的宿舍,想私了,拿钱回老家养病。老板让等意外保险的报销看看能赔多少钱,或者再给1万元私了。
唐女士在工地因工受伤,有权获得相应赔偿,老板仅给 1 万元私了明显不合理。以下是具体分析及赔偿建议:
法律关系认定
虽然不确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但从 “工地信号工”“小包工头”“劳务公司” 等信息来看,很可能是劳务关系。即使是劳动合同关系,在工地受伤也属于工伤范畴,可参照工伤相关规定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唐女士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接受劳务一方(劳务公司或小包工头)一般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及金额估算
医疗费:以实际支出为准,若小包工头垫付的 3 万元已覆盖全部医疗费用,则此项不再另行计算,若还有其他未报销的医疗支出,可凭票据主张。
误工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时间,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方面,有转账流水可证明收入情况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固定收入,可参照北京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若需要他人护理,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北京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北京市 2024 年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 3564.9 元 / 月,可据此参考。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北京市营养费一般为每天 30 元至 50 元,若伤情严重可适当提高,可根据唐女士的恢复情况估算营养费金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北京市一般为每天 50 元至 100 元左右,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残疾赔偿金:若唐女士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024 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75002 元,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意外保险与赔偿关系
工地购买的意外保险是工地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其赔偿不影响唐女士向劳务公司或小包工头主张侵权赔偿。意外保险的赔偿款是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的赔付,而唐女士因劳务受伤应获得的赔偿是基于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两者不能相互替代。老板让等意外保险报销后再确定赔偿,或仅给 1 万元私了,不合理也不合法。
建议
唐女士可先与劳务公司或小包工头协商,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额,不应仅以意外保险报销为准,也不能接受 1 万元的私了方案。
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同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工资转账流水、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等,为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